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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正制定“放贷人条例”开始正面看待高利贷问题

2007年01月23日09:44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但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内容来看,利率市场化属“稳步推进”的政策,这意味着,利率市场化短期内不太可能有大的突破。然而,中国的金融发展又需要利率市场化。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日前透露,有关部门正加紧制定“放贷人条例”和相关的管理规定。焦瑾璞称,此举意在保障有资金者的放贷权利,是对其财富使用权的尊重。长期以来,中国合法的放贷机构仅限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虽然民间借贷很活跃,但一直处于“地下”状态,其法律地位暧昧不清。有调查显示,近年民间借贷总量维持在国内生产总值6%至7%的水平,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额的4%至5%。焦瑾璞称,中国未来应建立覆盖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开放信贷市场,用“放贷人条例”明确放贷人的权利,促进对弱势群体的小额信贷。

    从央行官员的表态,分析师看到了高利贷将会放松的迹象。焦瑾璞介绍了境外的相关条例,如香港的《放债人条例》,南非有《高利贷豁免法》。香港《放债人条例》规定:任何人经注册都可以从事放债业务,利率、金额、借款时间和偿还方式由借放款双方自行约定,但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年息上限6厘以上。南非《高利贷豁免法》则规定,机构或个人只要是发放5000美元以下的贷款,不管其利率高低,只要到管理机构登记就算合法。这些迹象显示,央行已经开始正面看待“高利贷”的问题。不过要加强放贷人市场,利率市场化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因此,以高利贷为特点的民间借贷要真正浮上水面,恐怕还需要不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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