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数据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面否认“资本利得税”传闻

2007年03月01日11:28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元凶”,是此前市场传闻政府要对个人炒股投资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但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宣传中心有关负责人27日明确否认这条传闻。他说,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将对于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在内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申报,理解为将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正确的,目前国税总局不会征收“资本利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要求高收入者进行自行申报,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措施。

    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股票转让所得自行申报和是否征税是两回事。国税总局的态度目前没有改变。”。

    27日下午,财政部新闻办的负责人也明确表示,目前不会征收“资本利得税”,希望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市场传言。

免责声明:西本资讯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图文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法律提示:本内容系www.steelx2.com编辑、整理,转载需经授权,若需授权必须与西本资讯与作者本人取得联系并获得书面认可,并注明来源。如果私自转载,西本资讯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力,直至追究私自转载者的法律责任。

全国主要城市行情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