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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案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04月09日07:42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称,6亿多元社保基金在外运营未收回。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这笔“问题社保基金”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从2000年开始清理回收,对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责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广东省人大已组成调研组,对广东各市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介绍,媒体所称的“遭挤占挪用”的10.18亿元社保基金,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1996年之前,社保制度刚刚建立,社保基金由广州市劳动局属下的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管理和运作,这按当时国家的政策是允许的。截至1999年底,广州在外营运的社保基金共10.18亿元,涉及25个项目。

    2001年9月,广州市成立纠正回收违纪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社保基金的追收工作,截至2007年3月,采取法律手段处理的案件18宗,已经结案10宗;采取其他手段处理的案件7宗,结案1宗。已追回社保基金3.6亿元,预计还可以回收1.05亿元,剩下的5亿多元无法追回的将由社保风险准备金弥补。自2000年以来,广州社保基金未发生过违规挤占挪用的问题,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安全有保障。

    据介绍,在加大社保基金追收力度的同时,广州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坚持“对于不落实到责任人的在外运营社保基金不予核销”的原则,目前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正在继续。其中,原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的副局长蔡耀坤,于2002年9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等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长期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原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某,2006年12月被广州市公安局抓获归案,现已报经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将于近期提起公诉。涉及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追究,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已于今年1月分别向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报送了有关材料和处分方案。

    另外,记者从广东省人大了解到,广东已经组成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在内的3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市调研社保基金管理情况。(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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