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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了透明度的监管模式争论没有任何意义

2007年09月27日08:59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最近一年多来,全国整个银行监管体系开始对“原则监管”充满着浓厚的兴趣。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黄毅近日表示,银监会对于一些传统业务以及风险比较大的业务仍坚持“规则监管”的理念,而且对创新业务,银监会正探索“原则监管”的理念,因为一项创新业务的推出,由于参与的主体较少,无论对于监管者还是机构来说,都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在没有形成较大市场规模的情况下,很难造成系统性风险,因此监管也就可以考虑实行相对“规则监管”来说不太严格的“原则监管”,以为这项业务的发展提供空间。

    此前,在银监会2007年年度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谈到提高银行业监管工作有效性时也曾表示,要正确处理规则导向监管与原则为基础监管的关系,要注意把握好原则导向监管和规则导向监管的结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监管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和银行风险管控能力的增强,要适时把监管思路逐步转向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

    从银监会各级官员的表态来看,提高“原则监管”的比重,似乎已经是既定的政策方针。不过安邦分析师对于中国强化“原则监管”的效果,存在着相当程度的质疑。

    虽然最近几年的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似乎说明,基于原则监管模式的英国,其金融市场地位得到了越来越显著的强化,并抢走了美国的风头。不仅美国对英国是金融服务贸易逆差,还有英镑在外储的比重也持续增加,伦敦更是在2006年夺得IPO第一宝座的桂冠。不过最近发生的次级债危机却在警告我们,缺乏透明度的、采用“原则监管”的市场,将让全球金融市场产生多大程度和规模的剧烈波动。

    我们相信,中国的监管部门也很清楚,对于中国而言,提高原则监管比重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减少监管腐败和寻租。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办法,就在于提高监管的透明度。不过纵观目前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透明度,我们实在难以对其未来进行原则监管的效果乐观。

    今年年初,安邦分析师在研究国内城商行的过程中发现,关于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现存数量的说法很混乱,有说112家,有说117家。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数据,不仅在银监会的网站上根本无从求证,在安邦分析师向银监会相关部门进行电话求证时,也没有得到答案。银监会官员的态度倒是不差,解释了这一数据存在变动,却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的数据。换句话说,作为一般公众,当时从公开查询渠道几乎不可能得到这一数据的官方结果。

    作为中国境内所有银行类机构的监管部门,银监会理应向社会公布更多的信息,这不仅有助于公众获取信息,也有助于银监会宣传自己的政策。但从银监会的现状来看,存在明显披露不足的问题。银监会还应该清楚的是,网站是一个极好的信息披露平台,就看你怎么用。据我们所知,商务部就因为网站做得好,而成为政府信息化中的正面典型。让我们看看现在银监会网站的信息披露状况。

    在其“风险提示”栏目中,中国银行业的风险似乎只有“欺诈”和“犯罪”的风险,其他的风险鲜有提及。从2005年7月到目前为止的两年多时间内,中国银行业竟然只有11项值得在网站上公开披露的“风险提示”信息,简直难以置信。在“行政许可”栏目中,2007年竟然只更新了一个软件系统的客户端下载程序,其他子栏目在2006年11月之后的近11个月时间内,没有任何更新。

    在重要的统计数据栏目,我们只能看到三个类别的统计数据,分别是“总资产、总负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表”。其中前两个类别,在第三季度只能查询到第一季度的数据,而最后一个类别,竟然只有截止到2006年第一季度的数据。其他关于被监管银行数量、银行分支网点统计与地域分布,被监管地区的资产质量分布,五级分类资产的比重等等数据,难道都不值得披露吗?

    还有就是银监会的“公报”,已经有整整一年不见踪影了。在这样的透明度基础上,要让我们相信银行监管部门能够把“原则监管”模式建设好,建设成功,真的很难。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忽略了透明度的规则导向监管和规则导向监管与原则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争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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