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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征收还是难抑高房价

2007年10月15日11:45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去年十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国家正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并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

    此后,第一批六省市试点区域消息传出,有市场人士预测,物业税正式征收可能在2008年。专家介绍,尽管征收物业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基本框架已经确定: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也就是说,把现在买房子时需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交。

    我们认为,在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时期出台这样的政策,应该是调控组合拳的一部分,希望在抑制高房价的同时,财政收益上也许能多一些进账。不过政府真要是这么想,可能要失望,因为单单物业税本身既不会增加供给,也很难削弱需求,高房价估计依然故我。而对直接面对业主征收物业税,难度要比其他间接税收成本高得多,对物业税的最终落实恐怕还要采取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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