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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认定银行“各自为政”

2007年10月17日07:40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房贷新政出台后,昨天建行、交行确定了细则,对于第二套房界定的不同尺度,揭示出银行业内已分成两个阵营———以个人为单位或以户为单位。更重要的是,记者采访发现,在实际操作中房贷新政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监管盲区。
  
    建行坚守监管层“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而在交行的初稿中,倾向“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认定。目前,沪上光大、华夏银行已明确表示“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

  一位银行高层昨天告诉记者,监管层已召开过联席会议,但并没有“一刀切”要求“以户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而是允许“具体操作由各商业银行自己掌握”。一位银行人士认为,无论银行怎样认定第二套房,现在最棘手的是,没有银行敢保证能完全核实客户信息的真实性。

  目前银行核实客户信息的系统有三个:央行的征信系统、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银行自身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即便三个系统都核实一遍,也未必能获得客户的真实情况。

  在建行一个网点,个贷人员先在征信系统内核实了一遍记者的婚姻状况,在得到未婚的结果后要求填写一份婚姻状况承诺书,并要求到工作单位或街道盖章确认。但承诺书的真实性就全靠客户自己的诚信了。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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