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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灵寿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

2010年05月05日15:15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灵寿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灵寿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编码  130126100009-001
工程名称  灵寿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灵寿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
建设单位  灵寿县自来水公司
工程地点  灵寿县灵寿镇相托村
建筑面积  688.75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工程的实施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3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
联系人  唐有龙 联系方式  1370031871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0-05-0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0-05-1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05-0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05-11 17:00:00
地区  石家庄市灵寿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5月11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
内容  招 标 公 告
(施工)
灵寿县自来水公司的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已在灵寿县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第三水厂工程施工项目
2、建设地点: 灵寿县灵寿镇相托村
3、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债资金,已落实
5、施工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目标: 合格
二.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工程的实施。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2010年5月5日至 2010 年5月11日 ,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日除外)。
3、投标申请人须持IC卡报名,无IC卡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等资料(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进石进冀备案手续),在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灵寿县自来水公司(公章)
联系人: 胡新寨 联系电话:13933141642
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111号

招标代理单位: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唐有龙
联系电话: 0311-85861690 传真:0311-85861690
地址:石家庄市石获北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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