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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宏景路-连云路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0年05月14日11:24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东区宏景路-连云路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管办【200911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 东区宏景路-连云路人行天桥 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区宏景路-连云路人行天桥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28068843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1]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3206686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柳衡        联系电话:    82090204/137191903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东区

四、项目概况:天桥主桥采用钢梁结构(工字钢梁)跨越南岗河支流,跨度11米,总宽3.3米;南侧采用混凝土板梁跨越热气管,板梁跨度5m,宽3.3m,两侧梯道采用浆砌片石;南侧绿化地上通过人行道与宏景路相连,长约 56米,宽3m。天桥设置照明,交通标示等设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天桥主桥采用钢梁结构(工字钢梁)跨越南岗河支流,跨度11米,总宽3.3米;南侧采用混凝土板梁跨越热气管,板梁跨度5m,宽3.3m,两侧梯道采用浆砌片石;南侧绿化地上通过人行道与宏景路相连,长约 56米,宽3m。天桥设置照明,交通标示等设置。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预计发包价为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05 14 日至20106811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68日,10 00分至1100分。

2. 开标时间:201061010 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开标大厅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4万元,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

(2)投标担保及报名费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及报名费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当天起,投标人可持《广州建设工程缴费情况表》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领取报名费发票。

(4)对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的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目前均须缴纳至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以便于缴费信息及时录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开标、评标均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进行。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发布。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hj.getdd.gov.cn/gz33cmsweb/CMSHtml/index.html)的建筑活动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上述第2、3、4、5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并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控制价设为投标上限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1.2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招 标  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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