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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半年度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0]29号

2010年06月10日17:10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2009年下半年度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0]29号

沪建安质监[2010]29号

2009年下半年度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专业质监站、市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有关建材生产企业:

根据沪建安质监[2009]第028号文《关于继续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推进对建材使用各方质量责任长效监管,巩固2009年上半年度专项检查成果,制止劣质建材流入本市建设工程现场,市安质监总站于2009年9月—12月进行了下半年施工现场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设工程材料质量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建材质量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首次在全市19个区县范围内同时进行,检查涉及在建工程有139个,共抽取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简称带肋钢筋)、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施工脚手架用钢管扣件以及建筑防水材料共953组样品,经检测平均合格率82.06%。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共开具整改通知书84份,并对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建材或不符合材料交货质量要求的责任单位、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42家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报请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检查总体评价:经过两年多的强势监督,特别是2009年“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文《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对施工现场钢筋验收、使用作出针对性要求,质量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大多数被查工地的建材使用各方对质量重视程度有所增强,综合管理台帐方面有所进步,目前建材实物质量总体基本受控,部分产品质量有明显好转,如本次监督抽检带肋钢筋力学性能合格率达到95.22%,重量合格率为84.56%,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钢筋短斤缺两等质量顽症正逐渐好转,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材料质量仍参差不齐,因此监管仍任重道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钢筋薄弱环节仍存在

虽然这次抽检重量偏差合格率比上半年提高50.79个百分点,力学性能合格率提高了5.82个百分点,但是经销商供应低质钢筋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盘卷钢筋调直拉细,重量超负偏差现象仍很严重。经统计,下半年度抽检钢筋438组,重量偏差不合格64组,其中≤Φ14钢筋的重量超负偏差48组,占重量偏差不合格的75%,盘卷钢筋调直加工企业质量监管薄弱成为突出问题。此外,实物进场登记、质保书验收、取样送检、复试报告到位等质量行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进,在被查的工程中仅有35%项目建立钢筋合格供应商名单,因此加强对调直钢筋管理必须制定长效措施。

(二)混凝土用原材料质量不稳定

目前混凝土组成材料质量不稳定,如水泥28天抗压强度富裕程度普遍偏低、砂石料质量下降比较明显,特别是磨细粉煤灰细度超标已成为新的质量重症。这次检查共抽取了64家混凝土搅拌站的307组原材料,经检测,有72组不合格,平均合格率76.55% ,其中合格率最高为93.5%(矿粉),合格率最低为60.6%(粉煤灰)。抽取的67组水泥样品虽然都符合产品标准,但是65组普硅42.5水泥质量不稳定,其强度相差最大达19.2 MPa。66组粉煤灰有26组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仅60.6%,其中24组细度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92.30%。

砂石料质量呈现下降,砂石料质量已大不如前,128组砂石料样品有36组不合格,其中建筑用砂合格率78.1%,建筑用石合格率65.6%,而且不合格项目也有所增加,如以往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细度模数、颗粒级配,这次抽检不合格项目则增加了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原材料质量的下降会直接影响到混凝土质量,因此加强对混凝土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已刻不容缓。

(三)周转材料系统管理不健全

租赁市场的不规范经营,经营人的不当牟利,加上缺少对回收件的检验,工程现场使用的脚手架用钢管、扣件质量不如人意,失效产品重复使用是周转性材料质量监管的难题,90组样品检测合格率为72.22%。经分析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扣件抗破坏,其中旋转扣件抗破坏不合格占13.84%。

(四)其他建材产品仍需给于重视

监督抽检表明,尽管本市建材质量尚处受控范围内,但是存在问题仍然不少,比如矿粉尽管合格率达到93.33%,但是有8组7天活性指数刚达标(75%),活性指数>100的只有11组;混凝土试块实际强度和内控指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防水材料通病仍未得到根本改善,复试报告和抽检结果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禁限”措施落实仍未到位,相当部分工地商品砂浆摆样子,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五)质量行为有待提高和完善

建材样品复试结果是衡量实物质量的主要依据,而样品的代表性与检测的准确性,都将直接关联到材料质量的判定,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部分单位取样比较随意,有的取样滞后无代表性,个别的还发生弄虚作假。监督抽检中发现,专项抽检钢筋中未复试约占21.48%,有近42.91%的钢筋没有报审或没有监理批准手续,加强现场使用行为监管势在必行。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方式

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见附件)

2、本次专项整治结果将记入本市建设、施工、监理、建材生产企业等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总站“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加强对钢筋使用的质量行为监督,对现场没有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制度,没有原材复试报告、报审表没有总监批准签字、台帐中未登记在用钢筋的,记入当事人的质量诚信档案。

2、严格进场验收和材料堆放、储存,防止混堆,综合台帐登记及时、真实、准确。验收要做到实物核查、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标识核对,并在监理见证下取样复试,质保资料不齐全、无复试合格报告不使用。

3、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原材料见证取样,认真履行建筑材料使用前的审核和审批制度。

4、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干粉砂浆生产企业应严格出厂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应随产品送达用户。

5、各区县及专业质监站应将材料质量专项抽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材料抽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建材的责任单位。

附件: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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