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数据
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及殡仪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11年03月29日14:47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及殡仪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及殡仪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
|
澂江县民政局 |
|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澂招公2011-10 |
|
澂江县凤麓镇大山顶 |
|
公开 |
|
新建 |
|
|
|
(1)截止2009年12月30日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建设及房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及相似开发建设经验的企业;(5)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 |
|
2011-03-29 8:00 |
|
2011-04-02 17:00 |
|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座8楼或澂江县振兴路39号二单元4楼) ; |
|
叶工 (昆明市);李工 (澄江县); |
|
0871-3114071 13987749984 |
|
一、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一家企业法人只接受一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2、注册资金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企业净资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4、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送交时间:2011年4月3日上午11时30分截止。 |
|
项目运作方式及要求:(1)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包括中心城区经营性骨灰公墓与凤麓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捆绑实施,由中标人统一投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中标人须用经营性骨灰公墓的收益,确保公益性公墓按现行公益性公墓管理的相关规定正常运行;(2)公墓建设经营者在业务上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属地上接受乡镇的管理;(3)公墓建设相关审批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县民政局配合申报;项目用地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凤麓、右所等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村、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用地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4)公墓建设经营者在建设、经营公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澂江县殡葬管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公墓建设经营者须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建设、经营证照,并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依法纳税。同时自觉接受、配合民政部门年检;(6)经营性骨灰公墓与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分类经营管理,分别按照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相关规定分别收取费用,公墓所收费项目的计算、确定须经民政、物价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共同审核后方可执行;(7)在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后,须留有2%的墓穴交由民政局供澂江特殊困难人群入葬;(8)公墓建设经营者制定的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墓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须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执行;(9)殡仪馆由投标人按相关规范要求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10)所提供公墓建设地形图为概图,最终地形图招标后根据建设需要勘测定界确定。 开发建设工期要求:项目总建设周期24个月,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必须在招标结束二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 |
|
|
免责声明:西本资讯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图文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法律提示:本内容系www.steelx2.com编辑、整理,转载需经授权,若需授权必须与西本资讯与作者本人取得联系并获得书面认可,并注明来源。如果私自转载,西本资讯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力,直至追究私自转载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