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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2010年11月08日10:31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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澂江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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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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澂招公20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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澂江县凤麓镇老澂阳公路六公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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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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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快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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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2009年12月30日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建设及房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及相似开发建设经验的企业;(5)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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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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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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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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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座8楼或澂江县振兴路39号二单元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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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工(昆明市) 李工(澂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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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3114071 1398774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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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家企业法人只接受一次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注册资金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净资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企业介绍信;(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送交时间:2010年11月23日上午11时30分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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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作方式及要求:(1)澂江县经营性骨灰公墓包括中心城区经营性骨灰公墓与凤麓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捆绑实施,由中标人统一投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中标人须用经营性骨灰公墓的收益,确保公益性公墓按现行公益性公墓管理的相关规定正常运行;(2)公墓建设经营者在业务上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属地上接受乡镇的管理;(3)公墓建设相关审批手续由公墓建设经营者负责,县民政局配合申报;公墓建设用地征地手续由公墓建设经营者负责,凤麓镇等相关镇、村、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4)公墓建设经营者在建设、经营公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澂江县殡葬管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公墓建设经营者须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建设、经营证照,并在建设、经营过程中依法纳税。同时自觉接受、配合民政部门年检;(6)经营性骨灰公墓与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分类经营管理,分别按照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相关规定分别收取费用,公墓所收费项目的计算、确定须经民政、物价及相关镇政府共同审核后方可执行;(7)在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后,须留有一定墓穴供特殊困难人群入葬,并对特困群众的骨灰安葬服务收费实施优惠、减免政策;(8)公墓建设经营者制定的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墓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须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执行。项目招标规模:经营性骨灰公墓与凤麓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计划总占地面积300亩,其中一期100亩,二期200亩。在一期100亩中,农村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得少于10亩。开发建设期要求:项目总建设周期12个月,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须在项目招标结束二个月内建成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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