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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道路恢复二期工程(鸡市街桥~沙拉河)施工
2010年11月25日14:28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建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道路恢复二期工程(鸡市街桥~沙拉河)施工
建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道路恢复二期工程(鸡市街桥~沙拉河)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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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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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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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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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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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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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是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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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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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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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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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县联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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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超 杨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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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7624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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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县联络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或建水联络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提交到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hjs.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建水县建设局法人或法人代表:徐小松联系人:谭俊国电话:0873-7622059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人或法人代表:秦臻地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邮编:661100 联系人:罗红超 杨玲电话:0873-7624499 传真:0873-7624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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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道路恢复二期工程(鸡市街桥~沙拉河)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资[2008]1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水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水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水县 2.2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建水大道~污水处理厂7公里(本次招标1154.43米K0+733.669~K1+888.097) 2.3计划投资:总投资555万元,本次招标428万元(依据栏标价公布表金额)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所含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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