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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大道凤凰路口至高家寨段两侧20米绿化带部分地块绿化工程
2010年11月29日13:26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红河大道凤凰路口至高家寨段两侧20米绿化带部分地块绿化工程
红河大道凤凰路口至高家寨段两侧20米绿化带部分地块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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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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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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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大道凤凰路口至高家寨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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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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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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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两个 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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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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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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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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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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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建伟、段金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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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3733570、372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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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电子标书系统光盘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4.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申请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连同入滇、入州备案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9时30分,提交到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20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hjs.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661100 联系人:卢伟 电话:1380877217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臻地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邮编:661100 联系人:候建伟、段金玺电话:0873-3733570、3725363 传真:0873-372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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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河大道凤凰路口至高家寨段两侧20米绿化带部分地块绿化工程已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招标人为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河大道凤凰路口至高家寨段 2.2建设规模:约25000平方米,其中:一标段约14000平方米,二标段约11000平方米 2.3计划投资:约80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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