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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县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
2010年11月29日13:26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蒙自县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
蒙自县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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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县城市排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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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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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蒙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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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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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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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设计甲级资质; 3.3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省外投标人必须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3.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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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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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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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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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办事处(银河路37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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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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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3727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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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办事处(银河路37号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蒙自县城市排水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胡广怀地址:蒙自县银河路73号邮编:661100 联系人:胡广怀电话:1388732818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纳锟地址:蒙自县银河路37号四楼邮编:661100 联系人:陈奕帆电话:0873-3727953 传真:0873-3727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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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蒙自县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蒙自县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09]19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自县城市排水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蒙自县城市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云南省蒙自县; 2.2建设规模:新安所镇DN400截污干管约8km;长桥海环湖DN600~DN1000截污管约23km;半地下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Q=1.0m3/s); 2.4计划投资:约656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工期为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蒙自县长桥海环湖截污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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