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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州级机关食堂建设工程
2010年12月02日13:12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红河州州级机关食堂建设工程
红河州州级机关食堂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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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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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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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蒙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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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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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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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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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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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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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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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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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建伟、段金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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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3733570、372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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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申请企业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连同入滇入州备案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5日17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红河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hjs.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编:661100 联系人:封吕 电话:1582522618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臻地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邮编:661100 联系人:候建伟、段金玺电话:0873-3733570、3725363 传真:0873-372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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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州级机关食堂建设工程已由蒙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蒙发改发[2010]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方为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红河州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蒙自县 2.2建设规模:约1600平方米。 2.3计划投资:约400万元。 2.4计划工期:9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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