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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工业园区南北一号次干道工程BT建设项目
2011年07月28日10:12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弥勒工业园区南北一号次干道工程BT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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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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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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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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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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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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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招商投标,投资商确定后,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注:如投资商属于非国有性质,可以不再进行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要求申请人自有资金不少于该标段总投资估算的50%(约人民币600万元),并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开标前三日,将50%自有资金(约人民币600万元)必须存入招标人指定的工程建设资金专用账户;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5—7个工作日本利一并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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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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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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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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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气象路70号5栋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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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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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8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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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7日到2011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气象路70号5栋2层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附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蒙自护国路建设大厦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建设信息网www.hhjs.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莫永刚联系人:吴家才电话:0873-612690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高友福联系人:郭丽电话:13888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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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商项目弥勒工业园区南北一号次干道工程BT建设项目经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2011]98号文批准建设,招商人为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用BT投资建设方式面向国内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799.5米(长)×15米(宽) 2.3总投资:约1169.82万元(以工程预算为准) 2.4项目建设工期:约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对工程投融资、管理、施工总承包,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并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备案,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6工程回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基准日起分两期付清回购款,按照第一期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基准日起一年内支付回购总价50%的回购款、第二期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基准日起两年内支付累计支付回购总价50%的回购款。 2.7利息:乙方投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利息,按年计息一次,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利率为准,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基准日起计息。 2.8利率: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 2.9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交纳人民币24万元(小写:¥2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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