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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
2010年12月10日14:15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
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
招投标编码: |
SG0300G10087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12-08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12-08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名地点 |
牡丹江市建工招投标代理事务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牡丹江市建工招投标代理事务所 |
联系电话: |
0453-6679238 |
联系人: |
陈洪颖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公告说明: |
招标公告
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黑发改投资[2008]729号、黑发改投资[2009]1079号)。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牡丹江监狱规划区域内。
3、资金来源:国投。
4、工程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约6000平方米。
6、结构类型:框架、钢结构,1层。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牡丹江监狱罪犯习艺厂房新建工程。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需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及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单、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省外施工企业需要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具跨省区施工证明。
以上证件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
四、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牡丹江市建工招投标代理事务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2日16时止(周六、周日不休)。
六、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945388345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2010年12月8日 |
工程描述: |
结构形式: |
其它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1020 |
公告附件: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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