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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例行督察 剑指保障房供地乱象

2011年05月26日06:19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5月24日,新任住建部住房改革和发展司司长倪虹接受媒体访谈时指出,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开局良好,但要顺利完成,关键还在资金和土地的落实问题上。

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24日,新任住建部住房改革和发展司司长倪虹接受媒体访谈时指出,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开局良好,但要顺利完成,关键还在资金和土地的落实问题上。

此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发文要求,各地必须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而且此计划作为地方政府住宅供地计划制定的前提。

尽管有来自上层的高压政策,地方政府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问题上,推进依然缓慢,很多地方政府上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有的虽然表面上供地规模达到了,但是多数采取配建方式,单独选址确保保障房供地的比例很少。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日前国土督察局开始了2011年度土地例行督察,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情况,再度被列为督察重点。

供地督察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目前,国家土地督察局已经完成对安徽芜湖、河北保定、山东胶州等近30个地级市的土地例行督察。

据一位参加该项督察的人士介绍,截止到6月底,各部门需完成对64个地级市的土地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的重点内容是,土地供应和利用情况、土地的政策执行情况、耕地保护情况等。

而其中,保障房的土地供应和利用情况是督察重点,督察组将进行统一盘查,并及时督促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到位。

上述参与督察的人士表示,保障房供地中存在诸多问题,很多保障房供地来源于工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

不过,倪虹在上述访谈中指出,今年中央规定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局良好。

例如,5月23日,广东省政府召集住建厅等13个部门负责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截止到4月底,该省已开工建设保障房8.84万套,完成年度31万套保障房任务的28.5%。

此外,根据广东省住建厅的要求,各地的保障房开工项目,最迟应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据广东省住建厅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度,该省保障房建设任务最重的地区是广州市,该市的保障房建设任务为8.5万套,相当于以往每年该市全社会住房建设总量的80%,以及广东省1/4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广州保障房供地是制约该市保障房建设进程的最大问题。根据记者了解,8.5万套的保障房用地需求为211.3公顷,截止到目前,尚有33公顷的土地尚未落实。

为了完成保障房大规模的建设量,此前广州就曾明确提出创新保障房建设思路。其中,首推的便是商品房用地配建保障房,以及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筹建保障房。

根据《广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记者了解,商品房预计配建7000套保障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8000套保障房。

此外,广州市为拓宽保障房用地来源,还集中表现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及部分“三旧”改造用地,以及各方筹借保障房房源,其中包括新建、改建和利用空置直管房等渠道筹措,租借“城中村”改造中的村民安置房。

实际上,广州市多样性的保障房供地,不过是全国保障房供地的缩影。其中,商品房配建,企事业单位自建以及农村集体土地筹建,以及政府多方渠道租借保障房房源等是各地方建保障房的通用方式。

上述参与督察的人士说,国土资源部已经下发文件,禁止将工业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改变性质,建设公租房。如果地方有土地制度创新的做法,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备案才能执行。

因此,2011年全国范围的土地例行督察,或将是对地方政府保障房供地来源的一次清查,对于“注水”和鱼目混珠的供地方式,将查处并勒令整改。

高配建之忧

倪虹在访谈中表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得到了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积极配合保障房建设,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指标,优先供应并及时下达。

此外,配建制度成为了各地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的一个主要手段。

中国土地勘测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本来政府需要通过拿出土地出让金的10%建保障房,而通过商品房配建可以一并解决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土地以及建设主体的问题,可谓是最集约和高效的方式。

不过,商品房配建也有其明显缺陷,其一,如果开发商承担保障房建设主体,保障房的建设质量如何保障?其二,在保障房的质量能够保障的情况下,其建设成本将相应的转嫁至商品房,由商品房购房者埋单;其三,作为和商品房坐落在同一个小区的保障房,其物业管理服务由谁负责依然是个未知数。

今年以来,已经先后有杭州等多个城市出现过配建保障房地块的土地流拍,由于配建保障房可能影响商品房项目品质,加之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带来了地方土地压力,并且使得配建模式遇到了困难。

除此之外,北京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介绍,在中央保障房的压力下,为保证保障房供地和房源,部分地方的“生地”之道不免都有“踩钢丝”之嫌。

首先,北京、重庆、成都、广州等部分地方存在利用农村集体用地上建设公租房的做法。对此,国土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文规定,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租房,坚决制止和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通知》也对单位自有土地建保障房房予以规范,对于距城镇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兴建保障房的行为也应该制止和查处。

此前,陕西、山西等地均开始试水在企业自有土地筹建保障房,张大伟表示,单位自建保障房可以为地方保障房供地开源,而且也可以缓解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难题。

不过,邹晓云对此却存有忧虑,他表示,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土地在建造保障房,具有明显的“福利分房”的嫌疑,和“保障房”的初衷不符。而且就各地的普遍做法来说,其房源的分配以及后续的处置都没有规范,如果企业自建房入市出售,那么实际结果是企业钻保障房政策的空子变相谋利。

另外,部分地方在保障房用地开源中,转向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的用地划拨也存有风险。上述人士解释称,根据规定,工业园区的生活配套比例不能超过7%,如果超过了,就违反了工业园区用地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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