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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朋普镇小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

2011年05月06日11:19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弥勒县朋普镇小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
弥勒县朋普镇小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弥勒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工程地址:
弥勒县朋普镇小学校园内
招标类别:
公开
工程性质:
房屋建筑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招标项目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5-06 8: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05-12 17:30
报名地点: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联系人:
曹丽
联系电话:
0873-6135391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在1日内寄送。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连同资格预审申请书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25日下午14:30,地点为弥勒县建设工程交易所(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红河建设信息网(www.hhjs.gov.cn)、弥勒县建设信息网(www.mlcj.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弥勒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李保生地址:弥勒县文体中心四楼邮编:652300 联系人:周宁春电话:13708634003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臻地址: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邮编:652300 联系人:曹丽电话:0873-6135391 传真:0873-6135391
工程详细信息: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弥勒县朋普镇小学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已由弥勒县发展和计划改革局以弥发改【2010】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州廉租住房建设补助和弥勒县教育局自筹,招标人为弥勒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县朋普镇小学校园内 2.2建设规模廉租住房:砖混结构、六层、一幢,建筑面积2000㎡ 2.3计划投资:概算总投资约24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属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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