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数据

商务部出台《汽车贸易政策》

2005年08月13日10:16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允许有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汽车贸易领域
 
    新干线讯:据人民日报北京8月12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根据商务部8月10日发布的2005年16号令《汽车贸易政策》,我国将履行加入WTO承诺,允许有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汽车贸易领域,并在经营方面充分体现国民待遇。
    自8月10日起施行的《汽车贸易政策》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外贸等领域,系统提出了我国汽车贸易的发展方向、目标、经营规范和管理体制框架。
    《汽车贸易政策》一方面着力规范市场主体秩序,建立和完善准入制度;另一方面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严禁低价竞销、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强买强卖以及经营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贸易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另外,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破地区封锁,促进汽车商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

免责声明:西本资讯网站刊登本图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图文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法律提示:本内容系www.steelx2.com编辑、整理,转载需经授权,若需授权必须与西本资讯与作者本人取得联系并获得书面认可,并注明来源。如果私自转载,西本资讯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力,直至追究私自转载者的法律责任。

全国主要城市行情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