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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买房获土地证属空穴来风

2005年10月10日07:22   来源:西本资讯
摘要:
  北京市国土局称暂不调整房屋交易税政策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通过《北京日报》表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目前还没有为购房者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打算。
  这位负责人针对某京城媒体关于“买商品房有望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报道进行解释时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目前还没有为商品房购买者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打算。
  他同时表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即使做出该决定也要先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题只是在政府部门间的小规模座谈会上涉及过。
  【又讯】针对房产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北京仍将执行现有的房屋交易税收政策,对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与此同时,对于居住不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是: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
  据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向媒体透露,我国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了,目前全国只有部分地方没有开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则一直都在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北京市将继续执行现有的土地增值税政策,近期没有调整的打算。
  目前,北京市执行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和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并且这3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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